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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113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4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113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4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R1J550

杨恩涛

江南牌JNJ7082

LJ811A5A880006677

2

小型汽车

R060P0

李立伟

力帆牌LF7130A

LLV2A2A1290048170

3

小型汽车

R54627

孟祥虎

华利TJ6320G2

99011208

4

大型汽车

RG0607

曲玉忠

解放LZQ9200牵引车

0146481

5

小型汽车

RHL218

张江波

时代牌BJ1018V0JA3

LVAV0JA3X6Z005562

6

小型汽车

RGA913

曹秀全

松花江HFJ6350

96902030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