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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104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30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104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9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冀RA6225

纪志杰

长安SC1011AG

048082

2

小型汽车

冀RG4480

杜铁军

华利TJ6320G2

010307

3

大型汽车

冀R00654

孙艳东

黄河362大型自卸车

920987

4

小型汽车

冀RA0680

李福华

夏利TJ7100

96031222

5

小型汽车

冀RA4727

李福华

华利TJ6320

96052489

6

小型汽车

冀RM4206

杨永水

桑塔纳330K8BLOL

298636

7

小型汽车

冀R0937T

李树强

夏利TJ7100A

070536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