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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223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2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223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2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大型汽车

冀R51691

马艳涛

解放CA1111P1K2L7

LFWJA9CP7Y1B18607

2

小型汽车

冀RR5291

刘海涛

五菱LZW6330

1811024697

3

小型汽车

冀RE4635

王燕龙

五菱LZW6320

0611021247

4

小型汽车

冀RE4177

白金永

长安SC6331C

LS4ABB0F11A092943

5

大型汽车

冀RC3036

刘哓丽

东岳牌TA5110JQZQY8H

LFNAA0EG773C02278

6

大型汽车

冀RB3682

李宝才

时代牌BJ1043VBJFA

LVBVBJFA74Z079936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