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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226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7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226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7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大型汽车

冀RB1408

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乌尼莫克U1550L37沙漠专用车

184014

2

型汽车

冀RB1578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奔驰U1550L37

183948

3

小型汽车

冀RM7082

芦迎军

奇瑞牌SQR7110

LSJDB12A03D060363

4

小型汽车

冀RM3160

郭友生

东风牌EQ3302G

LGAGNKDM841007557

5

小型汽车

冀RG4107

赵振文

长安SC6320G

018136

6

小型汽车

冀RM3822

刘金荣

长安牌SC6336A

LS4ABB0F42A046895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