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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111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2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111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2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RG9322

胡兴华

昌河牌CH6321

LKDB152272B021826

2

小型汽车

RF8701

刘亚军

五菱牌LZW6320

LZWPBCG0X21021058

3

挂车

RM518

吕连茂

中通牌HBG9381

LEG29VGL440001079

4

小型汽车

R70182

邹超

长安SC6320G

023868

5

小型汽车

RGC729

姜金波

奇瑞牌SQR7160EX

LSJDA11A23D039647

6

小型汽车

RM2987

吕连茂

徐工牌XZJ5267JQZ20B

LXGAJH2665A003524

7

小型汽车

R39125

吕连茂

徐工牌XZJ5267JQZ20B

LXGAJH2665A003524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