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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115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8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115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8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RC5920

张俊涛

松花江牌HFJ6350B

LKDA152251AM19519

2

小型汽车

R28970

张宝英

天津TJ110

00812258

3

小型汽车

RAF020

张宏波

松花江牌HFJ6370H

LKHGF1AH03AC27990

4

小型汽车

RG0470

吴永路

北京BJ130

94-40565

5

小型汽车

R28876

赵金营

欧铃牌ZB1020BDA

LA71AHC2X80021514

6

小型汽车

RH8201

李宝双

红叶BK5041XXY

LE2RCMWE91P005296

7

小型汽车

RG7776

孟凡智

福田1045CN5D

012522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