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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2018年第13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

 

2018年第1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之规定,以下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未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品牌型号

登记证书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

小型汽车

冀R78B65

CC6510S长城

130001210081

LGWEG2G713A003883

小型汽车

冀RH2026

YJ6500GD

燕京

130000206991

5138

小型汽车

冀RH4883

YJ6501燕京

130000852175

5851

大型汽车

冀R32778

ZZ3317N4667C1豪泺牌

130005820897

LZZ5EXSF29N385837

大型汽车

冀RH0602

东风EQ1092F1

94216224

小型汽车

冀R17011

SJ130C

001113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