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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119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4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119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8月4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RG1316

刘虎元

松花江HFJ6350

97023024

2

小型汽车

RDJ627

卢红彬

时代牌BJ1023V3JB3-2

LVAV3JB394J034794

3

小型汽车

R5T001

张继辉

长安牌SC6331A

LS4ABB0F21A052306

4

小型汽车

RN1448

钱玉力

华利TJ6320G2

98073392

5

小型汽车

REF317

殷俊明

长安牌SC6372A

LS4ADB3F63F008692

6

大型汽车

RM3158

张建军

凯帆牌KFM5061TQZB

LGDCM91L06A137148

7

小型汽车

RG2188

张建军

本田2.2

110752

 

2017年7月24日